在通过资格审查,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华体(中国)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,华体(中国)党总支审议,报学校党委备案同意,确定将韩佳妮等8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见附件。
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——2024年10月23日(5个工作日)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0451-86608190
受理地址:黑龙江大学实验楼212-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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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16日